《薄伽梵歌》人生使用說明書/活動瑜伽第三章第17-19節


*第17節:但是,對以下這種人來說,沒有需要他履行的職責。這種人畢生追求自我覺悟,通過覺悟至尊靈魂獲得快樂,只有覺悟了至尊靈魂才感到澈底滿足。

*第18節:覺悟了自我的人,在履行規定職責時既沒有個人動機,也沒有不履行的理由。他不需要依靠任何其他生物體。

*第19節:通過不帶執著心地活動就能獲得至尊真理,因此應該出於義務而活動,不要執著於活動的結果。

◎詩節&章節內容,語音導讀:
https://youtu.be/PzPByG7l1bY

◎作者:A.C巴克提韋丹塔.斯瓦米
◎錄    音:廖英琪
◎剪    輯:徐苡榛老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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